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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鱼刺卡喉后身亡工伤诉求遭驳回

热门头条2025年11月13日 00:38 35admin

下班后聚餐鱼刺卡喉身亡,工伤诉求为何被驳回?——工伤认定边界引争议

"只是和同事吃顿饭,怎么人就没了?更想不通的是,这居然不算工伤!"今年年初,某制造企业员工张伟(化名)的家属拿着一份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在人社部门门口失声痛哭,这份决定书上明确写着:张伟在下班后与同事聚餐时因鱼刺卡喉导致窒息身亡,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形,其诉求予以驳回。

一场"意外"的聚餐:从欢声笑语到天人永隔

张伟今年42岁,在某机械制造厂车间担任操作工,工作勤勉,是家里的顶梁柱,2023年10月的一个周五,车间主任临时通知,因近期生产任务达标,晚上安排部门同事聚餐"庆祝一下",地点选在厂区附近的一家家常菜馆,费用由部门AA制。

"当时大家都挺高兴的,张伟还特意给儿子带了饮料。"与张伟同桌就餐的同事李强回忆,聚餐从晚上6点开始,9点左右结束,席间,大家点了鱼香肉丝、水煮鱼等家常菜,张伟在吃水煮鱼时,不慎被一根细小的鱼刺卡住喉咙。"当时他咳了几声,说'好像有刺卡住了',我们都以为喝点醋就能化,没太在意。"李强说,没想到半小时后,张伟开始出现呼吸困难、脸色发紫的情况,同事们赶紧拨打120,但送医后仍因窒息时间过长,抢救无效死亡。

男子鱼刺卡喉后身亡工伤诉求遭驳回

事后,张伟的家属认为,聚餐是部门主任临时通知的"工作延伸活动",属于"因工作原因"外出就餐,应当认定为工伤,他们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,2024年1月,人社部门作出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认为张伟的死亡发生在"下班后非工作时间、非工作场所",且"鱼刺卡喉属于个人健康风险,与工作无直接因果关系",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。

法律条文下的"三要素":为何聚餐不算工伤?

这份决定书为何能站得住脚?记者查阅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发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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