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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高管遭老板性侵:仅获2万多赔偿

热门头条2025年09月11日 00:49 162admin

2万多元能买回一个女高管被性侵的尊严吗?

一张支票背后的权力碾压

“2万多元,这就是我被老板性侵后,‘尊严’的价格。”当李薇(化名)颤抖着手接过那张银行转账凭证时,指尖的冰凉几乎要透过纸张渗进骨头里,作为某上市公司高管,她曾以为自己站在职场食物链的顶端,直到那天深夜,老板王强(化名)在酒局后以“谈项目”为由,将她堵在办公室,实施了性侵。

事后,王强通过中间人找到李薇,抛出“解决方案”:给她2万元“精神损失费”,条件是她必须签下和解协议,永远不再提起此事。“他说,2万块不少了,够你看心理医生;他说,你要是闹出去,不仅工作没了,整个行业都会知道你‘不检点’;他说,我帮你升职加薪,你何必把事情做绝?”李薇在回忆录中写道,那些话像淬了毒的针,一根根扎进她的自尊里。

更让她心寒的是,当她试图报警时,警方告知“证据不足”——监控录像只拍到王强进入办公室,没有拍到后续;同事的证词模糊,只说“听到过争执”;而最关键的体液检测,因李薇第一时间冲洗了身体,错过了最佳提取时间,检察院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为由,对王强作出不起诉决定,民事赔偿部分,经法院调解,王强同意支付2.25万元。

25万元,2023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约4000元,这笔钱不够一线城市一个月的房租,不够她一件定制西装的价格,甚至不够王强一顿商务宴请的开销,但对李薇而言,这笔钱却像一把标尺,量出了权力悬殊下,女性尊严被廉价拍卖的残酷现实。

为什么“性侵赔偿”总被“打折”?

李薇的遭遇并非孤例,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“性损害赔偿”“精神损害抚慰金”为关键词检索,能找到大量类似案例:2022年,河南某女性被上司性侵,法院判决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;2021年,上海某实习生被职场前辈性侵,最终获赔1.5万元;甚至有案件中的赔偿金额仅为5000元——这些数字,与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“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、侵害手段、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”的规定,形成了刺眼的反差。

法律框架下的“赔偿困境”是首要原因,性侵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,本质是对“人格尊严受侵害”的补偿,但法律并未设定明确的赔偿标准,实践中,法官往往参考“本地生活水平、侵权人经济能力、受害者实际损失”等因素,导致赔偿金额陷入“拍脑袋”式裁量,比如在李薇案中,法院认为“王强已书面道歉,且双方达成和解”,将赔偿金额大幅压低;而在一些“名人性侵案”中,因侵权人经济实力雄厚,赔偿金额可达数百万元——同样的伤害,只因施暴者的“身价”不同,赔偿竟有天壤之别。

“证据不足”的魔咒更让赔偿雪上加霜,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,目击者少、直接证据难留存,许多受害者像李薇一样,因害怕、羞耻或“证据灭失”而错过取证时机,根据中国妇联的数据,约60%的性侵受害者因“担心不被相信”或“害怕报复”选择不报警,而即使报警,也只有约15%的案件能进入刑事程序,刑事责任的缺失,直接导致民事赔偿失去“惩罚性”支撑,最终只能以“和解”收场,赔偿金额自然一路缩水。

女高管遭老板性侵:仅获2万多赔偿

权力不对等的“和解陷阱”则是最隐蔽的推手,在职场性侵中,施暴者往往是上司、客户等掌握资源分配权的人,受害者则处于“依附性”地位——李薇是“高管”,但她的职业发展、行业人脉、甚至家庭生计,都与王强所在的平台深度绑定,在这种“你不从,就出局”的潜规则下,“自愿和解”往往成了“被自愿”的妥协,正如一位律师所言:“当你的饭碗、前途、名声都捏在别人手里时,‘拒绝’从来不是选择题。”

当“赔偿”变成“封口费”,正义在哪里?

更值得警惕的是,低额赔偿正在异化为施暴者的“免责金牌”,在李薇案中,王强支付的2.25万元,与其说是“赔偿”,不如说是“封口费”——他用这笔钱,买到了李薇的沉默,买到了事件的“平息”,更买到了自己继续掌权的“通行证”,许多企业高管、行业大佬在性侵丑闻曝光后,往往选择用“一笔钱”摆平受害者,然后迅速回归正常工作,甚至“毫发无伤”地升职加薪。

这种“花钱消灾”的逻辑,本质是对正义的消解,性侵是对人格尊严最严重的践踏,其伤害远不止于身体,更在于长期的心理创伤:失眠、抑郁

标签: 被老板性骚扰应该离职吗面对老板的性骚扰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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